曾有一位學生,其獨立寫作開頭和結尾讓我覺得回到了歷史,不僅能看出是生搬硬套,而且比較彆扭。

一問,果然兩段分別改自莎士比亞《暴風雨》選段及英譯荷馬史詩。其實,該生的語言天賦和功底都很好,但在追求高分的過程中走入了誤區。一個是語言風格上的混合錯誤:正式語言與非正式語言反差過大,現代英語中摻雜古英語或舊式英語;另一個是詞語搭配錯誤。這亦是學生普遍的問題所在。

我們一定要注意到,寫作是應用寫作(practical writing),非創造性寫作(creative writing),即考察學生的語言表述能力,而不是文學創作能力。無論是綜合寫作還是獨立寫作,考生追求的基本目標是把想說的意思用書面英語表達清楚,讓閱卷人讀懂和明白。從語言角度來說,有兩大標準,即準確性和多樣化。能夠達到詞詞準確,又使用到不同的詞句來表達相同、相似的意思,從語言角度來說已經符合托福[微博]寫作考試的高分要求。

先來說說準確性。譬如這樣一個句子:My writing ability increased by reading many books. 拆開來看,每個英文單詞對應的中文意思是對的。但存在一個問題,ability和increase是不搭配的。任何一個單詞,都不能單純地說用得好不好。語言是講究搭配的,簡單常見的詞只要搭配合適,放置合適的語境,依然可以鍛造完美的句子。這個道理和穿衣混搭是一樣的。穿著漂亮不在於單品是如何大牌如何昂貴,而在於款式質地的和諧,以及最後的上身效果。

在這個句子中,increase表示增加的意思,主要表示數量的增加。儘管有時也能表示程度的增進,但這里和ability的搭配是不正確的。一般我們說develop one"s ability,也可以說improve one"s ability. 因此,這句話得修改成My writing ability developed by reading many books. 當然還可以修改得更地道一些。後半句想表達“閱讀”,學生一般的習慣是把“讀”和“書”全部翻譯出來。注意,寫作是表達,不是翻譯。這麼寫固然是對的,還不夠理想。我們進一步把句子修改成My writing ability developed by reading much. 從表達效果來講,已經“達”了,考生想表述的意思和閱卷人讀到的意思完全吻合。當然句子可以再繼續修改得更加豪華,本文暫不贅述。

那麼,詞語的搭配如何檢驗呢?在各種班型的培訓課程中,老師固然會提到一些典型搭配。但更為重要的是考生自己掌握檢驗的方法。我個人比較推薦Oxford Learner"s English Collocation Dictionary(《牛津學生英語搭配詞典》),其中的語料來源和實用性都比較好。

關於多樣化,舉個最普遍的例子:“more and more”這個短語幾乎是每個中國學生都使用過的短語。我看到過太多學生的獨立寫作文章,三四百字的短文裡出現了四五次。有學生在開頭段便使用了三次。學生重複使用該短語是可以理解的,一個是熟悉,再來字數似乎上去了。其實,稍加思考便知道,如此做法反而在文章開頭便向閱卷人暴露了弱處。因此這種不顧語言質量的“湊字數”方法是不可取的。

如何解決語言單一的問題?平日積累是必不可少的。而積累的最好方法就是閱讀和仿寫。閱讀的材料有幾大注意點:

一、選擇現代英語,簡而言之,選擇至少五十年以內的材料。讀莎翁很好,但忌諱盲目模仿

二、題材上盡量選擇essay(散文、評論性文章、短文尤佳)。不少學生喜歡看Twilight之類的的幻想小說,這對培養閱讀興趣和語感很好,但對托福寫作的幫助不直接。

Twilight之類屬於創造性寫作,即文學寫作,其語境和托福寫作考試需要的議論文有很大差別,即便學到很炫的詞句,但恐無用武之地。最後,別忘了一件事情:仿寫。只看不寫,永遠不能將輸入語言化成輸出語言。盡量仿寫整句,保持原句結構,替換內容。作文——尤其獨立作文——應該是個人化的。因此,從一開始就在語言上打造屬於自己的烙印才是上策,並且對將來的留學生活都將帶來長遠的益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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